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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是真的。

  是這樣的,那是一個剛下過雨的晚上,我踩過滿是泥濘的草皮,在操場上慢跑。夜裡慢跑的好處,在於人們都能擁有自己的跑道,就像機械玩偶轉動了發條,可以定時定速的跑。我不習慣掛耳機,以強烈的節奏鞭策身體;我喜歡吹口哨給自己聽,而且絕不偏好熱血的歌曲。

  事情是這樣發生的。我吹著口哨,跑過一名中年婦女,她的穿著非常習見,運動長褲,外套、球鞋,以至於我連一眼都沒瞥去。我的腦子裡可能正在想什麼汙穢的事情,忽然,後背的右半部一陣疼痛(沒錯……,大約就是腰子的那個位置),原來是那女人加速朝我衝來,重重的貓了我一拳。泥濘的草地之外便是圍牆,而更外面的各種光源(路燈,麥當勞的黃M,公車頭燈,還有一座教會大樓紅光十字架……),將我和她投射成好多條影子。她說,「你剛剛對我吹口哨,這已經構成性騷擾!」我來不及說話,她又接著:「你汙衊了我的人!」當下的我無言卻又慶幸,還好我尚未脫去上衣(我習慣在跑步時打赤膊),否則大概要被以為是對著她手淫。

  我向她解釋,口哨與她無關,這只是我吹給自己聽。

  她卻更加惱怒了。

  「你對我吹,是對我性騷擾;不對我吹,則是對我身為一個女人的重大侮辱!」她大聲責罵我,像是在演一齣希臘悲劇,連躺在高雄老家睡覺的父母都中槍,「你爸媽沒教過你嗎?都念到X大了,不知道吹口哨對女性很不尊重?」我說,我知道,國小三年級曾在下課時吹口哨,被一位罹患小兒麻痺的社會科女老師打過巴掌。她說,「是啊,我同意你們社會科老師,打得好!我現在這一拳是代替她,也代替你父母打你!」我連忙跟她道歉,向她說明我年紀還輕(其實內臟早已爛得差不多,又被她施以器官重擊),沒有想清楚(我到現在還是沒想清楚,到底要想清楚什麼……),不該在路上隨便吹口哨,造成噪音和女性的困擾。她的火氣卻更大了,她說:「道歉有什麼用!我實在沒辦法接受你的道歉,我要提起訴訟,以捍衛我的基本人權。我對這個社會感到失望,我只是來學校跑個步,想要讓身體健康一點,為什麼要被羞辱?」她的臉龐有時有光,有時又沒入黑暗,「我一定上訴教育部,哦不,文化部。我要叫那個姓龍的好好管教你們這群自以為是的學生!」

  她氣憤的離去。我看了看四周,原來圍繞著看熱鬧的跑者跟我對上眼,有的似笑非笑的撇了撇嘴,有些則滿懷愧疚的拍了拍我的肩(後來才想起他們都是我珍貴的「目擊證人」哪)。走回宿舍的路上,我投了一瓶運動飲料,責怪自己,幾乎要去牆角畫圈圈。在我洗衣服時一度非常想哭,但很快又覺得荒謬而笑了起來。那一晚,我睡得很差,反覆夢到那個女士被羞辱的驚恐臉孔,她尖聲叫著:「你這變態,不要強暴我──」(其實她本人非常冷靜,而且感覺至今仍然守身如玉)。隔天醒來之後,出乎意料好多了,報告截止期限將至,投身怎麼也讀不完的文獻,也就把這事逐漸淡忘。

  直到幾天前,我接到了江湖上傳言的「傳票」,才知道那位阿姨信用真好。還好所上已經停課,不過大概還要寫信,跟指導老師解釋一下情況──她的學生被人控告妨礙名譽以及性騷擾。大家都跟我說,告不成的,你又不是對著她吹;我稍微安心,卻無法全信,因為那位阿姨兩腳一站,就輕鬆佔據人滿為患的邊緣位置。她後來不知從哪裡找到我的臉書,丟訊息給我,說她對我提告也是迫不得已。她掏心掏肺那樣的對我說,她過得很苦哪,好不容易才藉由擴大就業方案,進入圖書館工作,月領19K,還好每天可以上網刷臉書。

  我不是阿姨的姊妹淘,但這幾個晚上,我都在聽她訴苦(關於內容,恕本人在此不便多說)。我竟成了我的「被害人」最好的朋友──當然我不會說那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,而她看起來確實也只是寂寞。現在,我正搭著計程車,前往法院的路上,這是我的初登場。我選了一件比較正式的襯衫,還抓了頭髮,去了粉刺。老媽說,我們精神上支持你,我知道她說的是,你自己好好打拚。我看著窗外不斷飛走的樹與道路,心底忽然升起了吹口哨的念頭。看了看四周,沒有人,沒有女人,忽然覺得人生其實沒有那麼荒謬。我或許會看著法官兵馬俑一般的冷臉,說起我無聊的人生,吹起變態的口哨。

  當然,這只會是一則寓言,即使它是真的。

 

發表於「輕痰讀書會」(2014/7/02),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JiouFenn/posts/89382204397777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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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柏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